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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集团tyc539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03月04日以书面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,会议于2016年0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,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,参与表决董事9名。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会议决议如下:
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》
为拓宽融资渠道,优化财务结构,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,发行方案如下:
1.发行人:太阳集团tyc539股份有限公司;
2.主承销商: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3.申请注册规模:不超过人民币壹拾陆亿元,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额度内分期滚动发行;
4.超短融发行日期: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(两年)内发行;
5.超短融期限:公司拟发行超短融期限为不超过270天。
6.发行超短融的授权: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事宜。
表决结果:9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
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审议通过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》
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选娣女士(简历附后)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。苏选娣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《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》,其任职资格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表决结果:9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
三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
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03月2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,审议以下事项:
(一)审议《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》;
表决结果:9票同意;0票反对;0票弃权
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同日刊登于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。
特此公告
太阳集团tyc53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○一六年三月十二
附:简历
苏选娣女士1984年出生,本科。2006年12月至2007年09月任职于公司企管部;2007年10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;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,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,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。